2004年的聖誕節,我,遇到了一群人。

他們熱愛音樂,熱愛搖滾,他們帶給人們快樂和感動。

因為一次的音樂饗宴,讓我一步一步的走進他們的搖滾世界,從此上癮。

到底是誰讓我如此迷戀?

不是現在火紅的棒棒堂或星光幫,他們只是由一群平凡又親切的人組成的樂團──五月天。

五月天,五月天的天,由五個人分別頂著。

怪獸,石頭,冠佑,瑪莎,還有阿信。

五個人因為對音樂的癡情而相遇,將各自擅長的樂器發揮的淋漓盡致,譜出曲曲動人的好音樂。:)

他們從不耍大牌,他們從不喊累,他們只會將完美的演出帶給歌迷。

有人常批評五月天在搶錢、已經商業化了,但是,這些對我來說都不重要。

比起他們對待歌迷真誠的心、所給予歌迷們的感動,已經是微不足道了。

去年,又去參加了演唱會,Final Home 最後一場。

事隔兩年,感動依舊在,搖滾的熱血也都在 ! 真的好愛好愛,五月天所給予的感動。

演唱會大家聚在一塊兒,真的好像大家庭,可愛又幸福的家。:D

感動不會失去,只會增加。

今年,我也想跟五月天一起Jump!

不過,爸媽不准,就期望能靠著這渺小的機會

為我再次帶來五式搖滾的感動吧!


:p



文 by 陳三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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