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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篇為了參加活動,也讓我有這機會說說為什麼我喜歡他們,
這篇是我喜歡的理由。

很多人都會問我為什麼如此愛他們,
很簡單,因為永遠有一首歌可以陪我走過,
不管是開心或是難過甚至我發生了什麼都可以的。

在我轉學考沒有動力、迷惘的時候,
阿信寫出了倔強,告訴我我是我自己的神,給了我莫大的勇氣。
在我面對離開我喜歡的人時候,
我拿出了第一張專輯,聽到了「嘿,我要走了」。
當我想要追求夢想的時候,
憨人會讓我知道我可以的,甚至可以跟我說我可以一直追著夢,我並不孤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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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知不覺想罵聲他媽的,因為怎麼可以這麼貼我的心。
總會在我快要忘記他們曾給我的感動時候,
再一次感動我,也許因為這些,所以我才一直很愛很愛他們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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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Rosine0425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